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和2024年8月6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8月13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8,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65%(截至2024年8月13日,公司总股本为126,000,000股),皇冠体育网站入口最高成交价为16.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44,08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本公司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